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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战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9-11-18    浏览次数:


一、全面宣传贯彻爱国统一战线理论、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,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做好民主党派工作,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,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。

三、及时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学校重要情况,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推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。

四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,宣传和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民族宗教问题;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,协调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;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。

五、积极联系港、澳、台属和归侨侨眷及留学归国人员,关心并支持他们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联谊工作。

六、负责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、选拔、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和实职安排。

七、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协助开展好调研、考察活动,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。

八、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和统战成员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等工作,做好统战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,及时向学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。

   九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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